局领导介绍
职责范围
政策法规
珠海民族
珠海宗教
表格下载
为您服务
政务咨询
咨询回复
联系我们
调查征集
 
  首页>>在线办事
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的审批
    发表时间:2016-05-31

事项名称

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的审批

设定依据

《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》第十七条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令》第172号令

申请条件

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条件:

①拟易地重建的寺观教堂属于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;

②确有易地重建的必要;
③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;
④有必要的资金;
⑤拟迁移的地点布局合理,符合城乡规划,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、生活。

办理材料

①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书;

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申请表;

③现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④重建筹备组成员的基本情况、户籍和居民身份(属宗教教职人员的,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);

⑤必要的资金证明;

⑥拟迁移地点和拟重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;

⑦乡(镇)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意见;

⑧辖区民族宗教局意见。

办理地点

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事窗口

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1215

办理时间

法定时限及依据:

20个工作日(依据:《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二条)

承诺办结时限:

12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

0756-2232392

办理流程

①申请人备齐有关资料后,向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;

②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到申请后由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;
③经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批复申请人;
④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相关批复文书;

⑤办结,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备案。

主办方: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 网站标识码:4404000036
备案序号:粤ICP备11045096 版权: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电话:0756-2232013 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1号
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079号